節錄自97年7月20日中國時報E8版。
老原專欄。



“關於愛,有一個重點。”



“愛的檢驗不是看「彼此在一起能夠有多快樂」,而是看
「兩個人在一起能夠忍受多少的不快樂」。”



“兩個人在一起,面對所有生活中難以讓人愉快的局面,如果能夠不影響感情,如果在爭執過後,衝突過後,挫折過後,你依舊選擇他,他依舊選擇你,那這才是牢靠的感情,才是真正的愛。”





看完第三行,我突然想到老爸老媽。
他們真的很相愛。

雖然曾經嚴重爭吵到要離婚的程度,最後雙方還是願意包容對方。




看完第二行,我覺得這句是核心。
戀愛和愛情是不一樣的東西。
我們現在這種年紀的孩子,多半渴望的是戀愛,並不是真正的愛。
我們想要在一起很快樂,而非忍受不快樂。

因為還年輕,所以沒有關係嗎?

噢噢,愛情真要探究,真的很複雜呢!
突然覺得自己很難會愛上一個人了,還是其實不過是太庸人自擾罷了。

還是其實是自己死要面子。




alors, au revoir.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ivril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